所属分类:公司新闻 阅读次数:1279 发布时间:2018-06-05
日前,陕西保监局向全省保险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发出《关于做好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》,从三大方面全面安排部署了本年度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。
一是要提高认识,认真筹划部署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。通知指出,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既是重要政治任务,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。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这一工作做出了明确部署。但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,形势十分严峻,保险业涉及非法集资的案件也时有发生,基层保险营销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现象有所抬头,既破坏行业诚信基础,制约行业平稳健康发展,又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破坏正常金融秩序,危害社会稳定。因此,各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入领会中央有关政策精神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做好相关工作。
二是要突出重点,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和优势开展多层次宣传。通知要求:一要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。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营业网点分布广泛、保险代理人队伍人数众多的优势,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,不断创新方式方法,注重运用生动形象、通俗易懂的群众化语言开展宣传活动,充分利用门户网站、微博微信平台,通过发放宣传折页、悬挂条幅、张贴海报、电子屏滚动播放、现场咨询、培训讲座、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。宣传教育要突出三个重点:即:加强重点地区宣传、加强重点人群宣传、重点内容开展宣传。做好风险警示,以典型案例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,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,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。做好保险等相关金融知识普及,引导公众理性投资理财,强化社会公众“风险自担”意识和防范能力。要加强警示教育。重点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、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基层员工、保险销售人员等一线业务人员的宣传力度,利用典型案例说明组织、参与非法集资的后果和危害,进行经常性提醒、提示,使从业人员在思想上树起“非法集资碰不得”的高压线,做到“不敢为、不能为、不愿为”。要及时进行风险提示。并向社会公众做出提示说明,最大限度消除不良影响。
三要防打并重,建立健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。